根据《2015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妊娠期后考察合格的考生张爱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对考生张爱萍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16年7月5日17:00时前署实名向有关部门反映。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电话: 5534027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5560280
中 共 鞍 山 市 委 组 织 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公务员 局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