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是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3人、管理岗位5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用黑色钢笔填写或者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至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教育科(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与四环路交汇处)。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如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3:1,该岗位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以符合招考比例。
1.笔试
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安排。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确认面试资格,未按时确认面试资格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其他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
(三)拟聘人员于外市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职称确认,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联系人:任世轩;咨询电话:26986717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6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