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艺术、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艺术、体育类填报志愿工作分两次进行。6月25日至6月27日12时,参加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统考成绩合格(若招生院校组织校考,则市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合格)或专业校考合格(非市统考专业)的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院校志愿;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填报体育类本科院校志愿。7月29日至8月1日12时,符合报考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高专院校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体育类考生,填报体育类高职高专院校志愿。
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统考合格范围是: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成绩各不低于60分;独立学院(民办)院校要求市统考总成绩不低于130分;高职高专院校要求市统考总成绩不低于70分。
艺术类招生批次设置及录取顺序依次为艺术类自划线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艺术类独立学院和艺术类高职高专院校。体育类招生批次设置及录取顺序依次为体育类本科一批院校、体育类本科二批院校和体育类高职高专院校。
艺术类本科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一批院校录取前进行;艺术类高职高专专业、体育类高职高专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三批录取结束后、高职高专提前批次院校录取前进行。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本科录取院校、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