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天津市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和特点是什么?
答: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平行志愿投档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每一批次每一阶段院校录取时,高考总分高的考生先于总分较低的考生投档;二是每个顺序院校志愿中的几个平行院校志愿是有先后顺序的,计算机投档时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三是平行志愿实行“多次模拟,一次投档”,不补充投档。录取时,计算机系统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总分(含照顾政策)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从排序在第一位的考生开始,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的投档条件时,则将考生的电子档案投到排序在前的院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的投档条件,则将投档到该院校。
从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可以看出,考生在选择院校志愿时,可以有多个选择机会,但按照公平性原则,在某一批次或某一阶段录取过程中,只有一次被投档的机会,考生电子档案一旦被投出,计算机系统不再检索该生的其他院校志愿。计算机系统一次性将所有院校的考生档案投出以后,如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等不符合院校录取要求而被退档时,该考生的电子档案也不再投向本批次或本阶段的其他平行志愿院校,即平行志愿不补充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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