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天津市填报志愿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高考填报志愿实行“两次填报三次征询”的办法。6月25日至6月29日12时,符合一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填报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志愿(27日12时前,考生填报提前本科批次、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批次院校志愿;29日12时前,考生填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及部分本市独立学院院校专业志愿)。7月29日至8月1日12时,符合一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填报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次院校志愿(含高职高专提前批次、高职高专批次院校志愿)。
符合条件的未被录取考生,还可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参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征询志愿的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