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市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人员2名(员额内编外聘用);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7日,现场报名,集中面试。
一、招聘单位:六安市委市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处
二、招聘岗位:保安
三、基本条件
1、身高1.65以上,年龄18—47周岁,初中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无隐形病情;
3、政治合格,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
4、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退伍军人或有安保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六、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须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市机关保卫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机关保卫处委托市公安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机关保卫处公示栏公示不少于7天。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工资待遇
1、按照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六编办〔2013〕35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薪酬制度的通知》(六人社〔2016〕3号)核定薪酬待遇。
2、五险一金(医疗、养老、生育、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十、备注:联系人:曾庆彬 联系电话:0564-3379380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