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公招工作人员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岗位 | 职位编码 |
1 | 于晚霞 | 3121021021421 | 经济管理系教师 | 3020101 |
2 | 王欣 | 3121021021422 | 经济管理系教师 | 3020101 |
3 | 毕春艳 | 3121021021429 | 通信工程系教师 | 3020102 |
4 | 杨亮亮 | 3121021021424 | 通信工程系教师 | 3020102 |
5 | 吴慧敏 | 3121021021426 | 通信工程系教师 | 3020102 |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1月12日14:20—17:00。
三、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536号)。联系电话:028-84671295。
四、面试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特此公告。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