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干部队伍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根据《公务员法》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0〕148号)、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农委、市卫生局《关于在选派大学生中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渝人社发〔2010〕173号)、区编委《关于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涪编委发〔2010〕52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涪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涪陵委办发〔2011〕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同意区委办等85个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20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二、选调人数和职位
本次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202人,具体选调岗位和要求详见《2011年下半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并在《巴渝都市报》、全区党政网和涪陵人事人才网公布和查询。
三、选调范围和对象
(一)选调范围
1.区级部门(含参公单位)从园区、街道、乡镇机关选调工作人员;
2.区级部门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
3.园区、街道机关从乡镇机关选调工作人员;
4.区级事业单位从园区、街道、乡镇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
5.街道事业单位从乡镇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
6.区级事业单位之间、街道事业单位之间经费、类别逆向选调工作人员。
(二)选调对象
全区街道、园区、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科级及以下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及以下的管理人员、中级职称及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乡镇人才计划服务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凡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报考。上述机关不含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机关;上述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中小学及直属学校和卫生系统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
四、选调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国民教育系列(含党校学历)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的);
(四)从街道、乡镇选调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五)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选调到机关和参公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选调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七)符合选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符合《公务员法》和《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规定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正在接受纪律调查、审计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不属于选调对象。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2年1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报名地点
区人力社保局三号楼会议室(兴华中路64号)。联系人:李继东、崔杰、傅小衷,联系电话:72232700、72227363。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交验证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若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填写《2011年下半年全区机关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2011年下半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两个岗位,但报名人员必须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且应自愿服从调剂。
每个选调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报考比例为1:2,若选调岗位仍达不到选调报考比例的,可按1:1的比例参加笔试和面试。
对无人报名的选调岗位,经选调单位申请,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研究同意,可在参加了其它岗位笔试、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的人员中,选择符合选调条件和要求的人员再次组织面试。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12年1月12日,地点:涪陵区考试培训中心考试科(原劳动局办公楼),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电话号码:72227363、72232700。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用人单位如有业务知识测试要求的,经报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可增加业务知识测试。业务知识测试由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笔试、业务知识测试和面试的每科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不进行业务知识测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进行业务知识测试的岗位,综合知识测试、业务知识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20%和40%,即:总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40%+业务知识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有专业知识测试要求的岗位要增加《业务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考试范围包括:党和国家的重要路线、方针、政策,行政法律法规、公共行政和行政实务,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机关应用文写作,市、区情概况等方面的内容。
《综合知识测试》的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业务知识测试》的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12年1月13日,并于当日下午6:00前由主管部门将考试结果和相关资料报人力社保部门备案,联系电话:72227363。
报考比例为1:1的,如综合知识测试、业务知识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面试人员。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由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岗位匹配、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试比例为1:2。不进行业务知识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测试的岗位按综合知识测试成绩×40%+业务知识测试成绩×20%之和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报考两个岗位的人员的笔试成绩同时进入面试,则按报考顺序以报考第一岗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选调岗位和选调数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差额考察)。体检由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其缺额根据选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由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选调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经查实有违纪违法行为。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选调人选,其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选调结果
对考察合格人员拟定为选调人选,由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在选调单位、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确定选调人员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选调人选,按规定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十一、选调纪律
(一)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工作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公开选调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公开选调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公开选调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选调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清退,三年之内不得参加选调;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2232700
附件:1. 2011年下半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http://www.flgov.cn/com/rsj/down/1325141267.doc
2. 2011年下半年全区机关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http://www.flgov.cn/com/rsj/down/1325056888.doc
3. 2011年下半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http://www.flgov.cn/com/rsj/down/1325056927.doc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27日
附件1:
2011年下半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 考试选调单位 | 考试选调计划数 | 选调岗位类别 | 选调岗位要求 |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备 注 | ||||||
选调岗位 | 岗位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年龄 | 性别 | 政 治 面 貌 | 其他 要求 | |||||
1 | 区委办 | 5 | 文秘岗1 | 4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 | 男 |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 √ | 加试写作 | |
2 | 文秘岗2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 | 女 |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 √ | 加试写作 | |||
3 | 区纪委 | 2 | 教育研究室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法学类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中共 党员 | √ | ||
4 | 党风廉政室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伦理学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中共 党员 | √ | ||||
5 | 区委宣传部 | 3 | 科室工作人员 | 3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加业务知识测试 | |
6 | 区委统战部 | 2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
7 | 研究室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
8 | 区委政法委 | 1 | 区委610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法律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
9 | 区信访办 | 3 | 工作人员 | 3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
10 | 区政协办 | 2 | 秘书科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取得相应学位 | √ | |
11 | 经济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取得相应学位 | √ | |||
12 | 团区委 | 3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 √ | 加业务知识测试 | |
13 | 城青部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 √ | 加业务知识测试 | |||
14 | 学少部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 √ | 加业务知识测试 | |||
15 | 区妇联 | 1 | 城乡部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加业务知识测试 | |
16 | 九三学社 | 1 | 办公室文秘岗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非中共党员 | √ | 加试写作 | |
17 | 区府办 | 3 | 文秘岗 | 2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汉语言文学、文秘、经济学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
18 | 法制岗 | 1 | 本科及以上 | 法律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
19 | 区府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2 | 后勤管理岗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
20 | 房屋基建岗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
21 | 区民防办 | 1 | 文秘岗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汉语言文学、文秘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取得相应学位 | √ | |
22 | 区发改委 | 3 | 工作人员 | 3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加业务知识测试 | |
23 | 区经信委 | 3 | 规划投资与招商引资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
24 | 组织人事教育岗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
25 | 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
26 | 区安监局 | 2 | 安监员 | 2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
27 | 区教委 | 3 | 工作人员 | 3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中文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加试业务知识测试 | |
28 | 区科委 | 2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理工类、文科类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文科类考生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 √ | |
29 | 业务科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理工类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
30 | 区民政局 | 2 | 工作人员 | 2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市场营销、会计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中共 党员 | √ | 加试公文写作 | |
31 | 区财政局 | 3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加业务知识测试 | |
32 | 企业科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经济学类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加业务知识测试 | |||
33 | 经建科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经济学类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加业务知识测试 | |||
34 | 区国土资源局 | 3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学、土地资源管理、会计学、经济学、财务管理、法学、新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
35 | 规划用地科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
36 | 土地利用管理科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
《2011年下半年全区机关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和《2011年下半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涪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更新:12月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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