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面向全县乡镇(街道)、部门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4名(局机关2名,价格监督检查分局2名)。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本县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部门工作满二周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6月28日),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二)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资格以上的或担任副股级2年,正股级1年以上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二、选调方式和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按要求填写《公开选调发展和改革局干部报名表》(青田县人事网www.qtrs.gov.cn下载中心可下载),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同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或(从业)资格证书,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6月29日。
报名地址: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鹤城东路67号5楼体改科)。
根据报名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考人员。报名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例不足2:1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实行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应选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性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例不足4:1的,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经考察,择优选调;若考察对象均不适宜从事发改工作的,不予选调,将从总成绩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讨论决定与公示。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按照职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
三、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578-6833090
2、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