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专业课、文化课成绩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本科划线标准执行。在进档考生中,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文化课达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专业课达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