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快速发展、解决教师紧缺问题,经学校研究,报宜春市编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4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校人事处负责具体招聘工作,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参与招聘工作。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2、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取得时间及年龄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7月31日。
4、身体健康。
四、招聘专业名额及条件
五、招聘方法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携带居民身份证、简历、学历证书及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学校人事处(科技综合楼1003)报名登记,应聘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报名时间:6月20日—6月25日。根据物价局审核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应聘。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者要对自己所填写的内容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0795—3203884,联系人:林老师,电话:18370563766。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定向生、免费师范生;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现役军人。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40%),对报考人数达到或超过4人的,在面试试讲时按公开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和试讲人员,没有超过4人的直接进入面试和试讲。
1、笔试时间:2016年6月下旬或7月初,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教材,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试卷分析,凡是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
3、面试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试讲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试讲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等。
(三)体检与考核
(1)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者拟作为录用人选,须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校人事处对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公示和录用
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录用并办理上编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解除试用合同。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