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书店是国有企业单位,为确保地区新华书店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详见附件1),此次招聘工作人员具体由和田地区新华书店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薪资待遇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3、具有个人良好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毕业证。
(2)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2、弄虚作假,有舞弊等行为的人员。
3、参加暴力恐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3)薪资待遇
此次招聘聘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与本店签订劳动合同(正式编制),月薪资按照自治区新华书店新新店(2011)23号文“关于自治区新华书店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规定”及和田地区新华书店员工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给予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本店其他福利待遇。
三、报考职位
详见《和田地区新华书店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请登录和田信息网(http://www.xjht.gov.cn/)咨询。
四、资格审查、报名
1、资格审查和报名
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可到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213室(地址:和田市 阿恰东路61号,和田县法院对面)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
2、资格审查和报名时间:2016年6月8日至6月20日(节假日除外)。
报考人员携带三张近期彩色蓝底免冠1寸照片、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参加资格审查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实填写报名表在资格审查时使用,并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报名。
3、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报名合格考生请于2016年6月21日早上北京时间12:00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面试
笔试工作由和田地区新华书店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入闱人员按笔试总成绩1:5的比例确定。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22日
3、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答题语种均为汉语作答,试卷试题满分为100分。
5、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分别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6、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7、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和田地区新华书店公示7个工作日。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坚持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政策、招聘结果“四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03-2033530。
九、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地区新华书店另行通知。
和田地区新华书店办公室咨询电话:0903-2033530
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03-2069247
和田地区新华书店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