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时间:2008年11月13日至16日(星期四至星期天)。
二、体检地点:文山州人民医院。
三、体检费用:240元/人。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三天,请各位考生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二)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后空腹抽血及B超检查(保留小便);
(三)进行抽血、B超、耳鼻喉及口腔检查后,方可进食;
(四)注意体检医生提醒的相关事项。
五、体检相关规定
(一)按时参加体格检查的考生,体格检查合格的,进入下阶段拟录用前的考核考察。
(二)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递补已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下一名考生进行体检,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仍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若该岗位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
(三)体检不合格的,递补已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下一名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仍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若该岗位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
六、其他事项
(一)体检考生将分批进行体格检查,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体检人员名单,明确自己的体检时间。
(二)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到文山州人民医院门诊部五楼会议室报到。
(三)体检时请各位体检人员自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面试准考证、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黑色(兰黑色)钢笔1支。
(四)体检实行监督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实施。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文山州人事局
二○○八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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