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力量,缓解公安警力不足的矛盾,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公安专职巡控勤务事业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尉犁县常住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止2016年6月7日);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7日至1998年6月7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6、报考人员限男性,族别不限,身高不低于165cm;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包括有吸毒史人员);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及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校的大中专毕业生;
7、在职的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16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专职巡控勤务事业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政审、体检、笔试、面试、公示、聘用、培训。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7日-6月11日。
2、报名地点及须携带资料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尉犁县公安局一楼大厅报名(报名表可在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2)。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体能测试:2016年6月14日
所有报考人员须按要求首先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见附件3)进行测试,总分276分以上且单项成绩不得低于35分为合格。体能测试由巴州公安局特警支队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成绩通过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三)政审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考生须填写《尉犁县公开招聘公安专职巡控勤务事业岗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4)并提交县公安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政审结果将通过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四)体检:2016年6月17日
1、体检标准
通过体能测试且政审合格的人员,均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具体标准按《尉犁县公开招聘公安专职巡控勤务事业岗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附件5)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笔试时间:2016年6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综合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试卷用汉语命制,汉语答题。
说明: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3、笔试加分
(1)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3)协警每满一年工龄笔试成绩加1.5分;
(4)协警获得州级公安系统表彰奖励的加5分,获得尉犁县公安系统表彰奖励的加2分。
各项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6 月26日在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六)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根据所报考的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时间:2016年6月 28日。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使用汉语答题。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限5天。
(八)调剂
调剂人员从招聘岗位入围面试并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限额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编外聘用人员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新招聘人员按照《尉犁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管理,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培训
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一)纪律及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原因)发生变化的,将通过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
五、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简章、职位表及考试相关信息公布网站:
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rsj.yuli.gov.cn
政策咨询电话:
尉犁县公安局 0996-4022481-4024
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6-4026981
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 0996-4024676
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6日
1、《2016年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特战勤务事业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