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几江市政监察大队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市政监察大队决定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简称参公人员,下同)。
一、选调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选调人数和职位
几江街道市政监察大队参公人员2名(科员职务岗位)
三、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同等条件男性优先,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
4.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6.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5月30日—6月1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考生,请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毕后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一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几江街道办事处222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47212983,联系人:李和福)。
五、选调的程序
选调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查报考者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对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度。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程序。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二)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为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若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三)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经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几江街道办事处和区市政园林局确定拟转任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