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安排,现将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在该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笔试折算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根据2016年招录政策,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党政紧缺人才等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放宽为1:2比例组织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报考宜昌市直单位、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职位安排在2016年6月6日下午2:30至6:00;
报考其他县(市、区)职位安排在2016年6月7日至8日,共两天。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8楼804会议室(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3号)。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
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证件;
2.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资格复审时学历学位证书已发放的,要一并提供),考生本人作出2016年7月31日前可顺利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承诺;
3.《资格复审登记表》(见附件3);
4.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5.对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应当出具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其他考生应提供:
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等证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方法见附件4);
2.《资格复审登记表》;
3. 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录用已满2年、无规定、约定或已满规定、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同意其报考的证明;选调生无论报考任何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须提供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已满规定、约定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证明。
4. 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5.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6.报考限户籍或生源地职位的考生,应提供能证明符合户籍或生源要求的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学校出具的生源地证明等证明材料(任意一项即可)。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相关事宜
1.考生原则上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到现场的, 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委托他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复审,但须提供考生本人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
2.凡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可在报名时职位表中备注栏查询),避免错过资格审核和考试机会。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招录机关将根据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给考生发短信。若考生在24小时内仍无回应,或回复了短信但未在要求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公务员主管部门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湖北省招录公务员相关规定,需缴纳面试费50元(自备零钱)。
5、为确保资格复审顺利进行,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仔细阅读《资格复审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5)。
6.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7.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有关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 0717-6252140(宜昌市委组织部综干科)0717-6056397(宜昌市人社局公务员科)
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日
附件1:宜昌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定) 详情请参考:http://ldj.yichang.gov.cn/art/2016/6/2/art_22792_9519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