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进一步加强统考考风考纪建设的要求,网考办决定从2012年开始,暂停常规的个人及集体跨省异地报考。按网考办《关于2012年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跨省异地报考有关事项的通知》(网考电函[2012]01号)的通知精神,个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跨省异地考试的学生,必须通过以下流程申请:
1、考生必须向学习中心提出申请,将申请表格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学习中心邮箱:dzkd04@126.com。(跨省异地报考+学号+姓名.命名)
2、2016年9月异地报考申请截止时间:6月2日下午16:00前,逾期不受理,后果自负。
3、根据统考违纪处理办法,有替考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统考资格,网考办还将对跨省异地借考的考生进行重点监控,诚信考试。
4、如未经过申请而在跨省异地统考,最后成绩可能将受到影响,具体情况以统考办相关规定为准,请同学们慎重考虑。
5、总校将报送的异地报考考生信息上报网考办,网考办给予特殊报考处理,6月11日开通报名后考生可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缴费。
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
杭州学习中心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