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新生录取规则有哪些?
答:福建师范大学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福建师范大学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福建师范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在除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其他省份采用专业级差调配原则(第一专业志愿与其它专业志愿设3分级差,其它专业志愿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设1分级差,根据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配);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投档成绩相当的情况下,福建师范大学将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艺术体育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的各专业,不采用专业级差调配原则,而采用专业志愿清调配原则。艺术类各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福建师范大学相应的招生简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