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我校录取为2016级的硕士研究生(不含MBA专业)可于2016年6月3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持本人身份证,到我校研究生院(B座102)领取录取通知书,为避免通知书在邮寄过程中丢失,外地考生也可由他人代领,代领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新生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我校将于2016年6月6日(周一)将外地考生的录取通知书按照报名信息中的通讯地址以挂号信形式邮寄,请注意查收。(修改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的考生可于5月30日、31日工作时间拨打研招办电话联系,过期不再进行修改)。
2、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新生自行在调档函上填写档案所在单位部门后,与档案所在单位联系调档事宜,并于2016年7月1日前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或开学报到时自带(切勿私自拆封档案)。
3、新生应按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规定办理好党组织关系。外埠新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具体单位名称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本市新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天津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具体单位名称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本校新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党委”,具体单位名称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开至9月底。
4、新生若不住宿,请于2016年6月3日前将书面申请送至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B座110)。相关表格见附件,开学报到时我校将不再为其安排宿舍。凡未按时提交书面申请者一律视为住宿,在职新生不安排住宿。
5、新生请于2016年8月中下旬登陆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报到时间及相关报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