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全省将继续采取统一招考的办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省选拔12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二、报考要求及范围
(一)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本人志愿到基层农村基层工作,并符合有关要求,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报考范围
2016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实施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4日至6月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
2.报名地点:
肃州区:肃州区人才中心一楼(富康家世界旁)
咨询电话:6987908
金塔县:金塔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大厅(好友多超市旁)
咨询电话:4420501
玉门市:玉门市人社局业务经办大厅(阳光酒店二楼东)
咨询电话:3351889
瓜州县:瓜州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东大厅
咨询电话:5521872
敦煌市:敦煌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市民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8824907
肃北县:肃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牧农小区斜对面)
咨询电话:8126207,8122201
阿克塞县:阿克塞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8322297
3.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在各县(市、区)人社局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服务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附件1)、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酒泉生源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考务部门须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再次确认报考资格。
(3)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甘肃省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考生只限报考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市的外省(市)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市。
(4)《准考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考生。
4.指标分配:报名结束后,省人社厅根据各市(州)岗位需求数及报名人数,分解下达各市(州)选拔指标,市人社局根据岗位需求和报名人数向各县(市、区)分解指标并对外公布。
(二)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6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我市统一在肃州区设置考场。7月4日—9日,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各县(市、区)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2.考试内容及范围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肃北、阿克塞县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县岗位的,在总成绩中加5分。
此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三)初选、体检
各县(市、区)在分配指标内,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各县(市、区)可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或由市人社局统一向省上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省人社厅审核后一并录取。超出指标的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
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市、区)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不影响录取的,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将有关材料于7月20日前报市人社局复核。市人社局复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审批、上岗
“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定,所有录用人员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岗前培训,于8月底以前全部安排到岗,并落实生活补贴待遇。其中,“三支一扶”人员按照岗位需求及所学专业,分别安排到基层教育、农牧、水利、卫生和扶贫等岗位进行服务,并按甘人社通〔2013〕128号要求,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