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1.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2.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限英语语种。
3.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主干课用英语授课,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二、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三、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2016年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四 录取规则
1.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学校根据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20%调档,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或生源情况而定)。
2.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3.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优先级别,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所报专业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者,安排到缺额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4.艺术类考生需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联考,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或执行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录取的相关规定)。吉林省美术类按综合分录取,计算办法为:综合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
5.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英语成绩达到90分以上。
五、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