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我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通知》(渝职改办〔2004〕215号)、《关于我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的通知》(渝职改办〔2004〕217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15日─2012年1月10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4月7日 | 高、中级 | 8:30─10:00 综合知识 |
初级 | 8:30─10:00 基础理论 | |
初级 | 10:30─12:00 专业知识 |
三、报考条件
㈠ 高、中级报考条件
凡在我市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及相关工作,符合申报评审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申报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下:
⑴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满6年。
⑵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满5年。
⑶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满4年。
⑷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工作满1年。
2.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中专毕业,担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满5年。
⑵大学本科及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满4年。
⑶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满2年。
㈡ 初级报考条件
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及相关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毕业,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中专学历,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大专学历,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专业工作满1年。
四、考试科目
我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初级考试专业暂设置为种植、养殖两大类,种植专业包括:农学、园艺、蚕桑等专业;养殖专业包括:畜牧、兽医等专业。
五、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专业、级别及科目代码表
专 业 | 专业代码 | 级别 | 级别代码 | 科 目 | |
农业 | 种植 | 1 | 高级 | 1 | 综合知识 |
养殖 | 2 | ||||
种植 | 1 | 中级 | 2 | ||
养殖 | 2 | ||||
种植 | 1 | 初级 | 3 | 基础理论 | |
养殖 | 2 | 专业知识 |
六、报名程序和要求
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应试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wsbm. cqhrss.gov.cn/webregister)。
㈠ 提交报考信息。应试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应试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专业、科目、级别(应试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上传(免冠近照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试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㈡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应试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照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学历、毕业时间、科目、级别、职称名称及取得时间、联系电话),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试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86868811、86868815,应试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86868837、86868838。
㈢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应试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和不完整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㈣ 网上缴费。应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12月15日─1月12日) 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请于4月2日至7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㈥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应试人员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cqhrss.gov.cn)“查询成绩”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应试人员自行上网打印。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和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单位证明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等材料,前往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或资格证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㈦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应当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七、考场设置
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应试人员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八、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由市农业委员会劳动人事处负责,联系电话:89133183。
九、其它要求事项
㈠ 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㈡ 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有效期限为2年(从考试当年起计算)。
㈢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应试人员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