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威海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报考职位 | 资格审查地点 | 时间 | 电话 |
公安系统、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国税系统、地税系统、国土系统、粮食系统、环保系统全部职位、市直其他职位 | 威海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威海市胶州路7号) | 5月30日9:00-11:30 13:30-16:30 | 0631-5190829 |
环翠区职位(不含公检法、国地税、国土粮食环保系统职位) | 威海市海裕城E座二楼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老啤酒厂、银座商城西邻) | 5月30日9:00-11:30 13:30-16:30 | 0631-5233975 |
文登区职位(不含公检法、国地税、国土粮食环保系统职位) | 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15号窗口(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倪氏海泰大酒店路东) | 5月30日9:00-11:30 13:30-16:30 | 0631-8452057 |
荣成市职位(不含公检法、国地税、国土粮食环保系统职位) |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办公室(荣成市伟德东路9号蜊江市政府415室) | 5月30日9:00-11:30 13:30-16:30 | 0631-7560274 |
乳山市职位(不含公检法、国地税、国土粮食环保系统职位) |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办公室(乳山市中苑街14号院内前楼一楼西) | 5月30日9:00-11:30 13:30-16:30 | 0631-6654170 |
二、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
资格审查时,需向招录机关提交《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以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已发放的,要一并提交),其中大学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3月24日之前取得)、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大学专科毕业生提供);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3、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人选,除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大学专科毕业生提供)、《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毕业参加服务项目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已发放的,要一并提交)。
4、报考我市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的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进入面试范围的,要出具毕业证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6年3月24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核。
6、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6年威海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三、有关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原则上由本人办理,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打印功能将于5月26日9:00-5月30日16:30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开放,有需要的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
3、相关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复印资料。
4、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