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招办:
根据省考试院通知,结合我市实际,为认真做好2016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考生申报时间:2016年5月26-27日。
材料上报时间:2016年5月30日。
二、申报办法
1、自本次毕业审核开始,我省将启用安徽自考管理系统平台,进行毕业受理与审核,各县市区招办在受理毕业申请时,务必登陆系统和使用该系统完成,在系统之外受理的一律不予审核。
2、各县市区在受理考生毕业申请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办法》进行初审,发现考生信息有误的,必须先由考生申请修改信息,再受理考生毕业申请。办理毕业申请时务必打印考生信息确认表,并让考生签字留存,确保毕业证信息准确无误。毕业信息一经注册,原则上不得更改。初审合格的予以入库上报,不合格的须当面告知考生并退还材料。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2016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考生必须提交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简称“学历备案表”)或教育学历认证部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考生的前置学历取得时间及真伪将决定所申请的自考本科学历能否成功注册,各县市区在受理考生的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时,务必仔细核对学历信息和获取时间,并到学信网核查确认。
4、免试办理
各县市区在受理毕业审核的同时办理免试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通过自考管理系统平台的免试办理录入提交,并打印三份免试申请单,和考生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原件一起上报。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如持有多个准考证,申报毕业时应带齐所有准考证号,以便完成所有科目的成绩合并。
2、2003年之前的老考号换证时,如有老准考证号漏报情况的考生,申请毕业时,可将老准考证号补充录入。
3、“教育学(本科)”不属于师范类,教师资格证不能免考“英语二”。
4、考生申请毕业专业时,应特别注意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不要混淆,如:“汉语言文学(本科)”不要和“汉语言文学教育”混淆,“英语(本科)”不要和“英语教育”混淆等。
5、主考院校未发放“毕业论文”或“实践课”合格证书的,考生可联系主考院校领取或将主考院校网站上的成绩打印下来,申报毕业时上交给招办。
6、如有同一科目考了两次,并有两次合格成绩,需要取最高分作为申报学位使用的,考生应向招办工作人员书面说明情况。
7、考生在办理毕业申请时,要向招办提供联系方式,并关注“阜阳招生考试网”公告,以便及时领取毕业证书。
阜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