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满足学院发展需要,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职业教育办学历史追溯于1953年,学院目前是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学院设有7系3部,开设有33个专业。学院现有6个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专业、3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和5个“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建设项目”示范校项目建设专业,8个国际化教学标准批复专业。
学院坐落于国家级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是教育部确定的开展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训示范基地,是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计算机类项目承办单位,是天津市软件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示范性实习基地,是天津滨海新区技能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是国家教师科研基金科研兴教示范单位。自2012年起学院与天津理工大学联合培养4年制本科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我院2016年拟招聘教师35人。其中经济管理、会计、仪器科学技术、移动互联应用、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航空机电等专业教师21人;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法律、体育等基础课教师9人;汽车电子技术、动画、机械制造等专业实训教师4人;网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1人。(详见附件2016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6年5月20日至5月30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jdz.net/)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6年5月31日—— 6月5日)
报考人员可登陆学院网址:http://www.tjdz.net/下载、填写《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将填写完毕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本人电子简历以“姓名-应聘部门-应聘专业岗位,如‘张华-某某系部-某某专业教师’为主题发至邮箱dzxxxyzhp@126.com。(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工作岗位,如不注明应聘专业岗位视为无效)
联系电话:022-28772200
联系人:李老师
(二)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会同相关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截止的10个工作日后,应聘者可通过学院主页查询审查结果、笔试考试须知。(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需要提交材料: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及面试
(一)考试
1.方式
此次招聘均为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初审合格后,参加由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考试环节,考试、考核方式以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笔试结束的5个工作日后,在学院主页公布成绩,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2.成绩核定
考试、考核成绩以笔试+面试核算成绩;笔试部分占50%,面试部分占50%,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优者为先。面试结束的5个工作日后,在学院主页公布总成绩。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届时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发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由学院人事处组织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学院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被考察人员按照招考单位的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为1-2周。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学院按规定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报天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在体检、公示等环节中,招聘岗位若出现自动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人员空缺情况时,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拟聘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九、聘用待遇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7722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8773366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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