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含专业科目测试)由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岗位需要,统一组织实施。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则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计算,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若某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其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低分;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岗位专业相关知识和适应岗位能力。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分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