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日至6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15室-仲裁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暂定,具体详细地址见指示牌)。
联系人及电话:
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招报名联系人:杨洪荣(023-44577119)
其他事业单位公招报名联系人:徐孝力(023-44558307)
(三)报名方式
1.农委镇街畜牧兽医站防疫检疫岗位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即:考生不报考到具体招聘单位,在《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中的“招聘单位”栏中填写“农委事业单位”等,在“招聘岗位”栏中填写“农委防疫检疫岗位”,最后按报考同招聘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2.其他事业单位按招聘单位和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单位和岗位。
(四)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名手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相应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执(职、从)业资格证、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科,请考生自带现金)。
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书、相关资料及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最低须达到1:2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比例”的公式计算,相应递减岗位或取消招聘,其中:招聘岗位数在4名及以上的,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招聘岗位数在3名及以下的,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直接取整数,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