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祝贺你以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表现通过了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环节的考核,被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
为方便你办理档案、组织关系转递和户口迁移等入学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档案、组织关系转递
1.档案。凡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将档案转递到学校。考生可凭 “大连交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现应届考生的调档函已经下发,往届考生的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大连交通大学应届考生的学生档案由研招办直接到校档案馆调取,不用调档函。
2.党团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在大连地区的考生,请将组织关系直接转至“大连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所录取的学院(部);党组织关系在大连以外地区的,转至“大连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所录取的学院(部)。团员可凭团员证或县级以上团委开具的介绍信直接到大连交通大学录取所在学院团委办理组织关系。
二、户口迁移
辽宁省以外地区户口或辽宁省大学集体户口或辽宁省人事代理的户口(不包括大连市人事代理户口)关系可由学生本人决定是否迁移;其他辽宁省内户口不进行迁移。
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软件学院落户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开发区兴发路216号。
其他学院的落户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
选择迁移户口的拟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新生婚育状况登记表、思想品德考核表
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婚育状况登记表和思想品德考核表,上述表格由考生所在基层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填写并盖章,审核后存入档案。
四、录取通知书邮寄
待国家录取审核通过后,我校才能向录取考生寄发“研究生入学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6月份,具体时间请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