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考核招聘44名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专业对口原则。
3.坚持改善学科结构、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求原则。
4.坚持聘用合同制管理原则。
二、名额
考核招聘名额44名(含武隆籍免费师范生)。
三、范围及对象
招聘单位为单设中学及直属幼儿园教师;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或211、985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上述人员均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四、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及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甘为人梯,为人师表,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思想。
4.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水平(职教专业师资除外),其中,语文教师需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自愿在用人学校服务3周年及以上,免费师范生的服务期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执行。
五、程序
(一)报名。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直接到相关院校或其双选现场会设立报名点,应聘者在各报名点报名,并填写《武隆县考核招聘2012年教育事业单位招聘专技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具体向各报名点所在高校招生就业处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23-77720801。
(二)初选。工作小组依据应聘者提供的自荐书和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的专业成绩、业绩证明、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初选。
(三)面试。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查和初选合格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考核应聘者课堂教学能力。试讲学科与所报考的学科岗位一致,试讲内容由应聘者自行准备或评委临时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
(四)笔试。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进入笔试人员,按临时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原则上于当日在招聘所在的高校组织笔试),参加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
(五)考核。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确定被考核人员。工作小组到被考核人员所在高校进行政治思想考核,其方式以查阅档案为主,考核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拟聘用人员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等相关手续到武隆县教育委员会报到,由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七)聘用。对体检合格者,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按相关程序,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完善相关手续。
未就业的武隆籍免费师范生按照《重庆市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就业的实施办法》(渝教人〔2010〕79号)执行。
六、相关约定
中聘人员除履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外,还应信守下列约定:
(一)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3年以上,免费师范生的服务期按照(国办发〔2007〕34号)执行;
(二)违约金2万元;
(三)报到时交验派遣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
(四)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五)拟聘用人员在到岗前有违纪违规行为和其他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情况发生,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隆县教育委员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