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6〕15 号)精神,按照考生申报、学校审核公示、市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等程序,我市已完成申报及审核工作,有陈嘉楠等51名考生具备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资格。现将有关考生资格(具体名单见《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 “注意录取”考生花名册(南安2016年)》)予以公示,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5—86382612、86392257;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接待科室: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来信地址: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邮政编码:362300)。
请有关学校将相关考生资格信息在校园公告栏上进行公示。
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16年5月13日
附件: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注意录取”考生花名册(南安2016),详情请参考:http://www.najyw.net/wzyd.asp?newsid=24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