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非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校人事〔2013〕40号)精神和学校工作的需要,我校现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工16名。岗位的基本信息如下(岗位说明书见附件):
一、工作单位:广东海洋大学保卫处;
二、岗位名称:主校区校卫队岗亭(12名),海滨校区巡逻(1名),霞山大门口(3名);
三、岗位级别:特殊岗三级(主校区校卫队岗亭,海滨校区巡逻),特殊岗二级(霞山大门口)。
应聘人员须在2016年5月13日~19日内向非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非编办,和人事处合署办公,湖光校区行政楼324房)提交《广东海洋大学合同工聘用报名审批表》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回)与复印件(存档):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
4、体检表或健康证;
5、婚育证明(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开具;按计生条例,超生人员五年内不予招工、录用);
6、对应聘岗位有学位学历要求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对应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要求的需提供资格证书或上岗证等证明材料或通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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