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的通知》(赣教高字[2015]17号)及《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字[2016]16号),学校将在5月12日前完成推荐优秀专科生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的范围和条件:凡经统招入学的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没有考试舞弊或受到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拟报名的学生必须报考了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TES)二级笔试,经学校推荐,可参加选拔考试。
二、推荐选拔程序:符合报名的考生自愿选报学校和专业,学校按条件进行推荐,选拔考试两门基础课考试由招生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命题、制卷、划线等),英语科目成绩采用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笔试成绩,招生学校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入选名单,报省教育高教处审核同意后,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
凡符合条件者,可向所在系(院)申报。各系(院)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在各系(院)党政统一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荐选拔工作。
三、凡被推荐的学生均需交纳以下材料:
1.《江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到所报考招生学校网页上下载)
2.一寸免冠照片四张,另上交电子版相片(与报名推荐表照片同底),要求:照片须为jpg格式,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大小不超过30kb,不低于6kb,尺寸不超过480*640,且高大于宽,宽高比例为3:4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并由学生本人签字
4.“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5.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所出具部门公章
四、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表(附件一)
五、各系(院)指定一名专人负责:将推荐表、报考费、填写好《2016年南昌师范学院推荐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情况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版可在主任群、教务之家、教学秘书群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院、系公章同时将电子版以及电子照片打包发送至邮箱105823446@qq.com、于5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综合科黄志刚处(逾期不侯,不接收学生个人报送,报送地点综合楼201室),推荐名单经教务处初审后报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送招生学校。
六、考试时间:2016年6月4日全天。
七、其它事项:准考证领取、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考生查询招生学校网页。其它未尽事宜,可到教务处学籍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