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和《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和人数见《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聘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3天),咨询电话:0763-3362027。
2、报名地点: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一楼大堂。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清远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
(3)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16年5月26日前在清远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5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地点: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421室(清远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者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1、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6月4日(星期六)上午。08:30—10: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15—12:15《申论》。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本次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由我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提供笔试命题、阅卷、试卷保密印刷等配套服务。《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100分。笔试成绩的合成办法是:考生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合成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应试者考试当天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在15个工作日后在清远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报名情况、笔试成绩调整拟招聘人数或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安排于2016年6月24日下午在清远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7月25日(星期一)-7月26日(星期二)。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2016年7月29日(星期五)在清远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核与公示
由我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清远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薪酬待遇
聘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和执法权,不涉及国家机密。聘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参照清府办〔2012〕60号文确定。
四、其它
1、报名人员参加面试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