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是财政全额拨款的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
一、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环境监测;
2、岗位性质:合同制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学位;
2、专业要求:
化学类、化工类、环境类相关专业;
3、年龄:35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其他要求:身心健康、有团队精神,吃苦耐劳,有夜间、海上监督监测任务,适合男性,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时间截止:2016年4月27日。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请符合报名条件者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到85521785@163.com(面试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现场报名:
报名提供材料: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教育成绩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录取方式
1、初审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材料审核对报名人员适岗性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2、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面试的方式。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内容:分析化学、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专业知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海昌南路78号);
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将电话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
体检由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录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被聘用人员按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五、工资待遇
根据实际能力设定薪资,具体面议。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联系人:0518-85521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