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民营医院:
为做好2016年度护士执业延续注册工作,根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护士执业延续注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机关
护士延续注册受理机构为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受理对象
《护士执业证书》注册有效期于2017年4月30日到期者。
三、受理时限
各医疗机构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护士填报延续注册资料,由医疗机构将资料收齐后于4月30日以前集中报送县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县卫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办理延续注册手续。逾期未上报延续注册资料的,次年再集中办理。
四、提交材料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内申请办理延续注册。需要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1)1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同一个医疗机构的护士集体提供一份即可)。
五、有关要求
1、在办理延续注册时,对已调离护理工作岗位或者不具备延续注册条件的,请各医疗机构向我局申请办理注销执业注册手续。
2、各医疗机构在护士延续注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县卫计局医政医管股联系,联系电话0719-3244235。
2016年4月20日
附件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附件2:2016年护士执业延续注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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