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直机关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单位、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遴选科员级公务员20名(详见附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本县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副科级以上干部);
2.本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副科级以上干部);
3.本县省委组织部2013年度及以前选调生(不含副科级以上干部)。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奋敬业,甘于奉献,清正廉洁;
2.文秘岗位人员、纪委监察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及以后出生),团委工作岗位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5月及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任科员级职务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4月);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务员法》第68条回避的规定。
各遴选职位的学历、专业条件,以及其他遴选条件和有关事项的说明见《2016年临泉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的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4月22日在临泉先锋网、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临泉政府网发布遴选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直接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至4月27日;
2、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417室。联系人:赵立新、孙钰(电话:6512756、5390515);
3、报名时须提供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等;
4、报名时需提交《2016年临泉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临泉先锋网下载)。
报名审查合格人员与职位计划遴选人数须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遴选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县直机关单位遴选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50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拟定于4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类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和基本技能。面试满分100分。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不再替补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遴选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为依据,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主观题成绩为依据)。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如有不合格,依据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五)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等手续;用人单位认为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临泉县委组织部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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