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为县法院招聘协警4(其中女性1名);为县消防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凡招聘人员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勤奋好学,吃苦耐劳,服从管理,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凤县籍户口。
1、法院协警
(1)年龄到18—30周岁
(2)男性,身高1.68以上;
(3)女性,身高1.60以上;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复员军人可放宽到高中);
(5)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速记能力。
2、合同制消防员:
(1)年龄18至25岁;
(2)男性(未婚);
(3)身高1.70以上,双眼裸视1.0以上;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复员军人可放宽到初中);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1、报名及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6日。
(2)报名地点:凤县消防队。
(3)报名须填写《协警工作人员报名表》、《合同制消防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资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资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4、考试
招聘协警、合同制消防队员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占60%,体能测试占40%。
①、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仪表举止、语音表达、应变能力及自我情绪控制能力。
面试成绩将在凤县人事劳动保障网上予以公布。
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公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②、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项目包括:
(1)男:1000米、100米、立定跳远。
(2)女:800米、50米、立定跳远。
(3)标准:男1000米4分25秒合格,女800米4分20秒合格;男100米15秒合格,女50米10秒合格;男立定跳远2.2米合格,女1.5米合格。
5、确定拟录用人员:
总成绩=(面试成绩60%)+(测试成绩40%)
依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用人员。
6、体检
由县人社局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
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7、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在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形者报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协警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县人社局
县人民法院
县公安局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