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连云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公开招聘35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教师资格证。
(四)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和2016年应届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日至5月5日
(三)报名地点
连云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连云区中山西路3-2号,可乘坐BRT至连云区嘉瑞宝广场站下向东约200米)。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从连云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lianyun.gov.cn)或连云区教育信息网(http://lyedu.lyge.cn)下载并填写《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含承诺书)(见附件3),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应届生须提供本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吋彩色照片3张(1张贴于报名表);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吋彩色照片3张(1张贴于报名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吋彩色照片3张(1张贴于报名表)。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紧缺专业,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lianyun. gov.cn)或连云区教育信息网(http://lyedu.lyge.cn)公布。
四、考试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由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连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内容和安排将在连云区教育信息网(http://lyedu.lyge.cn)发布。
(二)考试程序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形式:采用分专业统一笔试的方式。闭卷答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均为百分制,统一阅卷。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标准(学前教育岗位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专业基础知识(含微型教学设计)。
(2)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收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 5月6日下午2:30至5:30到连云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连云区中山西路3-2号)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和连云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无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技能测试
应聘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考生,需增加基本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技能测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专业技能,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无技能测试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有技能测试的,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折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按照招聘岗位分组抽签进行,内容包括:编写教案、演课、答辩。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随机抽取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总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5.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无技能测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有技能测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考生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6.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lianyun.gov.cn)或连云区教育信息网(http://lyedu.lyge.cn)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连云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应聘连云区教育局小学语文03岗位的人员,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表》详见附件2)
(二)聘用人员经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纪律、监督
区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向连云区纪委执法室、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纪检组、连云区教育局监察室举报投诉。
监督电话:
0518-81888063(连云区纪委执法室)
0518-82237356(连云区教育局监察室)
0518-81888185(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九、招聘政策咨询
连云区教育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2323873 (连云区教育局)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区教育局会同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连云区教育局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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