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今天终于出台啦,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填报志愿时间确定了!快来围观学院入学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安排。
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办法
志愿设置
高职(专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高中生填报志愿不分文理科,中职生须选择填报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院校专业志愿。
录取办法
录取时,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其中,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5%+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25%,中职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
录取批次
一、常规志愿录取。
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录取后,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后,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工作。
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报考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其中,报考本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省里统一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本科录取时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文考成绩占80%);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高职(专科)录取时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文考成绩占75%)。
中职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由于已参加专业省级统考,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但专业省级统考达到本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本科录取、达到专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高职(专科)录取,录取时直接使用文考成绩(含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本科技能测试与专科技能测试的测试要求不同、评判标准不同,两项测试成绩不能互相代替使用。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具有高职(专科)免试资格的中职生须经资格审核并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才能参加免试录取,具体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具有高职(专科)免试资格的中职生若参加免试录取,无需参加专科技能测试;若放弃免试资格参加专科常规批次或征求志愿批次录取,必须参加专科技能测试。
成绩排序规则
高中生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中职生成绩分报考类别,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
录取照顾政策
报名参加高职招考且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通知》(闽招委〔2015〕3号)规定的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均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仅限在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以下录取照顾政策:报名参加2016年我省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30分照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10分照顾。已参加2016年高职招考报名、但在录取结束后才获得高职(专科)免试资格或加分后达到相应对口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中职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补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其余考生不再进行补录取或调整录取。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录取照顾政策的,在录取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