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红塔区民政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红塔区民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人数及范围
(一)选调岗位:行政管理
(二)选调人数: 1名
(三)选调范围:面向红塔区乡(街道)机关、区属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在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选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同事,遵纪守法;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组织协调能力及公文写作能力,工作业务能力强,电脑操作熟练,热爱民政工作;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后出生);
7、具备拟选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选调程序
(一)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同意;
(三)组织考察,择优选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11月9日至11日(三天)
上午 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红塔区人力资源市场(玉兴路68号)
(三)报名要求:
1、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获得各级表彰奖励的,可提供证书原、复印件。
六、确定选调人员
经考察符合选调条件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程序提交相关会议批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选调手续。
联系人:党宏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联系电话:2039887
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塔区民政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