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6年公务员招录笔试工作,营造良好的笔试工作秩序,现对有关事宜对考生提示如下:
1、考生参加笔试只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削笔刀进入考场。
2、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机、耳机、带有通讯功能的手表、带有记忆性的电子设备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至考场。凡发现将上述物品带至考场的,一律按《考场规则》和《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请考生周知!
临夏州考录办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