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宁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拟提前自主招收高一新生,招生方案如下:
一、自主招收高一新生指标与条件
1.自主招收高一新生推荐指标
2016年拟面向全市自主招收高一新生31名,其中蕉城区15名,其余各县(市、区)各2名,推荐报名指标原则上按1:2的比例推荐报名。
2.推荐资格生条件
对象是学籍在宁德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合格”以上(含“合格”),初二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等级成绩B级以上(含B级),初三体育考试等级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合格”,初中阶段其他学科学业成绩优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自主招收高一新生招收程序
1.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宁德市高级中学2016年秋季高一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缪 钦
副组长:蔡永香(宁德师院教务处副处长)
龚涛声(宁德市教育局中教科负责人)
薛超群、周红卫、甘代锋、刘旭
成 员:刘奶锐、郭志东、余永涛、余云
办公室主任:刘奶锐(兼)
2.推荐报名。
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推荐报名指标分解到有关学校。各校按学生自愿原则,负责对推荐报名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个性特长等发展状况进行全面核查,确定推荐报名学生并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我校。
推荐报名学生需填写《宁德市高级中学2016年秋季高一提前自主招生报名表》(附1寸彩照2张),经学校盖章后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审核后统一于5月10日(星期二)前将报名表寄达宁德市高级中学教务处(以寄达邮戳为准),或直接送达宁德市高级中学教务处。
各县(市、区)推荐报名指标62人,其中,蕉城区30人,其余各县市各4人。
3.资格审查。
我校对各校推荐的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查无异议后,确认为提前自主招生资格生,并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名单于5月12日(星期四)在宁德市高级中学校园网上公布。考生于5月15日(星期日)上午8:00到宁德市高级中学教务处(行政办公楼三层)领取准考证。
4.综合素质测试。
由我校组织对提前自主招生资格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1)考试科目: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五门学科,满分4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均为10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
(2)考试内容:考试以初中学习内容为主,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能力。
(3)考试时间:2016年5月15日(星期日)
(4)请考生须持准考证于开考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参加考试。
(5)测试地点:宁德市高级中学教学楼。
5.录取。
录取总数不超过与考人数的50%(含50%)。录取最低控制分定为220分,220分以上(含220分)的确定为资格生。录取程序:首先,录取各县(市、区)综合素质测试总分第一名的考生,然后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资格生,直到录满为止,以上如果出现分数并列参照中招录取办法录取。
若某县(市、区)提前自主招生招收名额未满,名额可在其余县(市、区)进行调剂。
若提前自主招生招收名额未满,可将名额调剂为蕉城区正取生。
录取名单将于5月18日起在宁德市高级中学网站上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凡被宁德市高级中学录取的提前自主招生资格生,都必须参加宁德市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考试成绩只作为录取的参考,不影响提前录取资格。凡参加我校提前自主招生被我校录取的中考总分名列县(市)前100名的各类学生,在我校就读高中三年期间,高一年免收学费,高二、三年根据发展性评价原则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学校对于家庭特困生给予减免住宿费,并通过“手拉手”等方式给予帮助。
6.监督:招生过程由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2862552(教务处) 2822078(办公室)
宁德市高级中学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