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有关规定,通过特长生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按照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及特长生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未通过特长生资格考试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按总成绩排序录取。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现将考核通过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4日。如有疑议可致电我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5842018,联系人:金老师 夏老师,办公地点:行政楼C402室。
具体考核通过考生名单如下:
http://zs.njcit.cn/19/01/c1995a71937/page.htm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