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考生:
现将2015年度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邮寄安排
2015年度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邮寄网上预定工作已经结束,预计证书将于2016年4月22日左右寄出。办理邮寄业务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证书寄出后登录证书网上邮寄系统(http://218.57.145.130/tianjinzs/PostReserve/index.aspx),在“我的订单”内查询邮件编码,根据邮件编码拨打11183或登录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官网(http://www.ems.com.cn)查询邮件投递进度,注意查收。邮寄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可拨打邮局电话022-24010288进行咨询。
二、现场发放安排
未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28日至4月29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合格证书。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领证时间:规定日期的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未能按期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评中心补领。
2、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准考证。
3、请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4、领取证书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5、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证书。本人如知道报名序号的,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忘记报名序号的,可提前查询本人的报名序号(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进入“成绩查询”栏目,选择考试种类及年份进行查询),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