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试院:
为保证我院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章程备案工作的通知》(闽考元宣〔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章程报告如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969(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洪山桥中店42号(邮编350002)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邮编350002)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的教育厅直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地处福州市区,现有洪山桥和铜盘2个校区,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生活配套设施齐全。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281人,高级职称59人,占21.9%;双师素质教师65人,占23.2%。近两年多来,累计获得“省级优秀教师”等30多项省级和国家级奖励,形成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适应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师队伍。
学院基于健康养老产业的现实发展需求和国家战略要求,确立了立足健康产业的办学定位,与省内其它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错位发展,面向医药、食品、健康与管理等领域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面向社区和养老机构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和功能康复治疗技术服务类专业。致力打造“依托人才服务产业、依托产业打造平台、依托平台孵化项目、依托项目培育人才”的良性循环发展链,走出一条符合学院实际的“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社会服务”一体化的特色发展之路。目前学院设有4个系,20个医药健康专业,现有各类在校生5000多人。建校以来,已培养健康产业专门人才3万多名,毕业生供不应求,就业率多年名列高职高专榜首。
学院开辟有贫困生入学“绿色通道”,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府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活动等助学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
学院与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农林大本科高校联办自考专本衔接班;学生可在入学后参加自考专本衔接班学习,修完专科课程的同时完成自考本科课程,在专科毕业同一年可获得本科文凭。与沈阳药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联办成人本科中药学、药学专业学历班,毕业学生可参加执业药师考试。面向校内外,大力推进中药调剂员、医药购销员、食品检验工、公共营养师、保健按摩师、健康管理师、芳香保健师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开展执业药师考前培训、GSP与GMP认证培训咨询等项目,初步构建了普通教育与继续教育相衔接、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相渗透、中高职和本科直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我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无计划外招生(附招生计划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计划数 |
590301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医药卫生类 | 60 |
590107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医药卫生类 | 60 |
620302 | 中药学 | 医药卫生类 | 60 |
620302 | 中药学 | 高中生类 | 45 |
620301 | 药学 | 高中生类 | 60 |
570103 | 药品生物技术 | 高中生类 | 45 |
690301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高中生类 | 30 |
620801 | 健康管理 | 高中生类 | 30 |
590301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高中生类 | 40 |
590103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高中生类 | 30 |
590303 | 保健品开发与管理 | 高中生类 | 35 |
620803 | 中医养生保健 | 高中生类 | 40 |
620503 | 中医康复技术 | 高中生类 | 45 |
620501 | 康复治疗技术 | 高中生类 | 60 |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6年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招生录取日常具体工作,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学院面向高中生及中职生录取,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原则:
1.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的考生填报志愿不分文理科;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中职生录取规则: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医药卫生类各专业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参加由医药卫生类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高职(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职业技能测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3. 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5. 录取结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通知书一周内寄出。
五、缴费
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学费每生6600元/年。有关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局、福建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办理。
六、学生待遇
被我院高职招考招生录取的新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院的奖、助学待遇、学历等,与参加福建省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fjvcb.cn 微信公众号:fjvcob
招生咨询:QQ(787185524、1935512677)
热线电话:0591-83743046、88074133(兼传真)
投诉电话:0591—83741907
联系老师:董老师13509323962 左老师13809556196、
柯老师13860615792;
八、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工作。
2.本章程由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