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2016年青州市共招聘在编教师150人,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参加2015年、2016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可以报考;但须于2016年8月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9:00—4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25日11:00—4月28日16:00
报名网址:青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qzedu.com/)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25日11:00—4月28日16:00
青州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5月10日9:00—5月13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青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在编教师报名登记表》、《青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在编教师诚信承诺书》(供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青州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青州市范公亭西路801号)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青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在编教师报名登记表》、《青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在编教师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参加2015、2016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人员,提供笔试成绩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同时缴纳面试费70元(鲁价费函〔2008〕13号)。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向资格审查机构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各10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20%和80%。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为各科所学专业知识。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讲课的形式。讲课内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各学科一节课内容。讲课根据各学科人数,分组进行,抽签决定讲课顺序。备课30分钟,讲课10分钟。
幼儿教师岗位单独组织面试,面试包含试讲、歌曲弹唱和舞蹈编创、命题绘画三个项目,分别占面试成绩的55%、30%、15%。具体要求见《青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面试流程》(附件2)。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确定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各职位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察
考试名次确定后,按相同职位统一录取的原则,根据名次及各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由青州市教育局、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州市教育局、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考试名次和不同学段具体岗位要求由本人依次选择岗位。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选岗人员须具备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因考录、调动等原因要求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等有关事宜及时在青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qzedu.com/)、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zrsj.gov.cn)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3235859。
青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