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县内公办学校范围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到县教育局办公室顶岗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时间
选聘名额3名;时间暂定2学年,人事关系不变。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县内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近4次师德考核合格等第以上,且没有受过学校及以上单位各种书面批评或处分;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综合文字能力较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吃苦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曾受过党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经查实从事有偿家教和有偿招生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县师德十条戒律行为、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所列举十条师德失范行为的人员,不准报考。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和4月18日。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东海县教育局机关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以及相关工作成果(曾发表于刊物上的稿件和独立完成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科305室进行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人事科依据选聘条件要求和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本次选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减少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重点测试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采用闭卷方式。
(三)组织考察
按照选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考察人选。由县教育局人事科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员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
(四)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局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拟选聘人选名单在东海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由局监察室全程监督,本简章由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800730,监督电话:87800723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