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选派2015级学生参加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15〕7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决定同意邱可欣等35名学生参加2016年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13日至4月2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教务处综合培养科(行政办公楼108室)并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898-66262267
联系人:陈老师
教务处
2016年4月13日
2016年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ainu.edu.cn/stm/zy_jwc/2016413/104483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