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4月12日—4月20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433号(402360)
电 话:023-43780636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大足区2015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三)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cqhrss.gov.cn/c/2016-04-12/493997.shtml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聘用单位 | 聘用岗位 | 准考证号 | 总成绩 | 备注 |
1 | 兰佳艳 | 女 | 临床医学 | 本科 | 学士 | 区妇幼保健院 | 妇产科2 | 54051034525 | 57.57 | |
2 | 刘琴 | 女 | 行政管理 | 本科 | 大足日报社 | 影像记者 | 54051034108 | 7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