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黔招考普〔2016〕12号文件《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对我院专升本报名工作做出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我院2016年毕业资格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需获得毕业证,在进行专业考试前到招生院校进行资格审查);
2、持有《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的我院应、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4月12日—4月19日。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各系负责招生就业工作老师处报名。
信息工程系:邓捷、林斌
物流工程系:王玉玺、周菁
汽车工程系:袁兴鹏、秦琴
机电工程系:史忠震、刘鹏
管理工程系:孙海、杨经纬
建筑工程系:徐朝飞、许国梁
路桥工程系:王超
2、退役士兵凭高职(专科)毕业证和《退出现役证》在各系老师处办理报名手续。
3、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团体或个人)及以上,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团体或个人)及以上的获奖选手,以及符合《中共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2]34号)的考生,可推荐免试保送进入市(州)普通高校接收本科教育,具体程序按如下办理:
(1)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所在学校初审推荐,省教育厅统一审核,高校录取的程序进行。
(2)学生根据所学专业选择填报市(州)本科高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3)学生填写《贵州省普通高校招收高职免试生志愿表》(1式2份)(附表1)交所在高职院校,高职院校汇总编制《贵州省普通高校招收高职免试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附表2),在校内公示一周后,将附表1、附表2(电子和纸质版)以及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须有推荐学校签注“已验收原件无误”字样)于5月10日前报学院招生办。未参加报名的学生,视为放弃免试资格。
4、报名费:100元/人(根据黔招考中心[2011]21号文件规定,由学院代收后转交贵阳市招生办)
5、专升本学生待遇:“专升本”学生享受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待遇,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专升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四、电子摄像:暂定4月22日上午9:00点在北院招生办参加摄像并完成相关手续,请各系(校)通知各位同学,务必到场参加电子摄像,如错过摄像学校不再统一安排进行电子摄像,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同学自行负责。
五、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分文史和理工两大科类。文史类文化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理工类文化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总分为450分。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可以任选一科类参加考试。
2、文化统一考试科目参考资料。(1)英语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实用英语》(第三版、第二册、孔庆炎刘鸿章主编、书号9787040294286),不考听力;(2)语文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大学语文》(第二版、孙昕光主编、书号9787040225365);(3)数学以各校所用的理工科数学教材为参考,考试范围为“一元函数微积分”。
3、购买资料联系方式。贵州新知专业图书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20楼,联系电话:0851—86831297、0851—86814052。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6月7日 | 9:00--11:30 | 大学语文 |
9:00--11:00 | 高等数学 | |
15:00--17:00 | 英语 |
六、志愿填报
1、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高考自主招生批次同步进行,考生(含退役军人、免试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网址为http://gkzy.gzszk.com/。
2、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
3、志愿填报要根据《2016年贵州省“专升本”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代码)表》填报,填报的专业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请仔细阅读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按要求填报,以避免造成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效。
七、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命题、考试、评卷)。4月11日前,各招生院校要将招生章程上报省招生考试院(邮箱:707612359),经审查合格后,于4月13日前在本校网站上向考生公布,同时公布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籍和咨询电话等有关内容。
2、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7月2日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在报考院校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各招生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不得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4、专业考试时间为7月3日。
5、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课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专业考试考生人数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30%的比例划定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八、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2、省招生考试院按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院校生源不足时,各招生院校要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
3、高职(专科)院校免试生录取工作。省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厅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学生合格名单进行录取。
4、退役士兵录取工作,按照黔教高发[2016]74号文件执行。免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的退役士兵的录取工作,依据省民政厅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学生合格名单进行录取。
5、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执行。
6、为提高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院校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7、录取工作于8月30日前完成,请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主页(网址:http://gkzy.gzszk.com/)查询录取情况。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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